您的位置:首页 > 行业资讯 > 行业新闻
“子虚乌有”的保健器材
发布时间2014-05-08 09:16:11  来源:  作者:  

市场上具备保健功能的器械产品缺少严格界定和监管部门,因此在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维权会比较困难,应尽快明确监管部门和职责,加大对整个具备保健功能产品的市场的管理力度。

另一位家住丰台区安乐林路为父母选购足浴盆的鲍女士表示,尽管多数足浴盆类产品都具有红外、臭氧、按摩等功能,但是自己并未对其保健作用抱有太大期望。

相关部门:没有“保健器械”类产品

随后,记者致电北京消费保护委员会,该部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到目前为止,国家并未对“保健器械”、“保健器具”这一概念进行严格的界定,目前具有类似功能的产品只有具备诊断、治疗作用的医疗器械和具备健身功能的健身器械。

上海市消保委保健产业专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同时表示,目前市场标有保健功能的家庭器材非常多,但是国家并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正规界定,也没有专门的注册部门,“目前这些所谓的保健器械进入市场的门槛非常低,只需要通过安全认证,而具体界定标准和功能、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更是空白。”

北京市工商局延庆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也表示,由于市场上具备保健功能的器械产品缺少严格界定和监管部门,因此在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维权会比较困难,“一些产品在使用时难以达到宣传的效果,因此很容易出现消费纠纷,在处理纠纷时这类产品由于并未出台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赔偿机制,因此处理时缺少依据,更容易出现厂家推诿现象。”该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,应尽快明确监管部门和职责,加大对整个具备保健功能产品的市场的管理力度。

上一篇:鲜花养生妙用多下一篇:家用磁疗产品用处有多大?

关于我们     |     广告服务     |     联系我们     |     人才招聘     |     友情链接     |     意见反馈     |     免责声明     |    

Copyright 2013 / All Rights Reserved .久久养生网 版权所有 鲁ICP123456789-2号